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有議員關注,若現任行政長官有意參選,是否有指引防止他用政府資源競逐連任。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栢康表示,現有指引已訂明,候選人不可以動用公共資源,協助自己宣傳和助選,但部分分配予官員的資源,作為私人用途的,包括居所、司機和保安等,將不會視作公共資源,但有關候選人要按選舉條例申報開支。
另有議員提到日前中央政策組進行了一個只供內部參考的民意調查,了解未來9月立法會選舉中,市民對政黨就特首候選人取態的問題,是否算是動用政府機器協助連任。李栢康表示,不評論中策組民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