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宿正伯
從1954年3月開始,全國進行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並相繼召開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政協全國委員會以多種會議形式對憲法草案、選舉法草案進行了協商討論,提出了許多重要的修改意見,同時還組織委員進行了相關學習。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至此,作為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圓滿完成其歷史使命而載入史冊。
伴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籌備與召開,人民政協的去留問題曾引發一時熱議。有的人擔心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人民政協雖然繼續存在,但不會再有多大作用,地位將不如過去;有的人擔心憲法上沒有規定人民政協的地位,對人民政協以後如何進行工作感到沒有明確依據;有的人對人民政協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抱有懷疑,甚至主張乾脆取消統一戰線;也有的人提出,人民政協應該具有一定的權力,應該使它具有國家權力機關或半權力機關的性質。
其實,關於政協的前途,《共同綱領》已經作了規定: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得就有關國家建設事業的根本大計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議案。這些規定不僅明確了人大召開之後政協將繼續存在,而且也闡明了其今後的主要職能。
1953年6月25日至7月22日,第四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召開。毛澤東針對關於取消統一戰線的言論指出,那種當作包袱並主張乾脆取消的說法是不對的,應該受到批判。「乾脆取消」應變為「乾脆不取消」,「丟掉包袱」應變為「不要丟掉包袱」。劉少奇到會講話時也強調,統一戰線工作是一種必要的工作,過去是必要的,現在是必要的,將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也是必要的,今後還要進一步加強這項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統一戰線不但必須堅持,而且還應加強;人民政協不但不應取消,而且還應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1954年12月19日,在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兩天,毛澤東召集黨內外幾十人參加座談會,專門就政協的性質、任務等問題作出說明。
他首先強調了協商的重要性和人民政協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這實質上就是肯定了人民政協存在的必要性。他指出,人民代表大會並不妨礙政協進行政治協商;新中國所做的事情雖然大體上都是正確的,但辦法還很不完備,還需要各方面協商、討論,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的領導人物,大家一起來協商新中國的大事非常重要,例如憲法草案就是經過協商、討論,從而使得它更為完備;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性雖然很大,但它還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人民政協仍有存在的必要,並不是多餘的。
這些話,至今聽來依然十分深刻。人大代表是經普選產生的,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但並不能涵蓋各方面的重量級代表人物。而就國家大事聽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意見,本身即是使政策更臻完善的必要方式。有政協這樣一個匯聚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組織,對國家政治更好地運行當然是有百利而無一弊的。
毛澤東同時強調了不能把政協機關搞成國家權力機關的原因所在。他說,人大和國務院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管理機關,如果把人民政協也搞成國家權力機關,那就會一國二公,是不行的。要區別,各有各的職權。政協是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統一戰線組織,是黨派性的。共產黨就是黨派,而不是國家權力機關,但它的價值並不因此而有所降低。今天,開國者對於國家政治架構的設計初衷仍然值得我們時刻深思。社會主義民主本質上是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是唯一的國家權力機關,民主集中制是根本原則,二元制是與國體、政體相違背的。關鍵是,人民政協雖然不具有「硬權力」,但作用並沒削減。■連載-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