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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點:經營者租賃者 均應守法循規

2016-07-09

自上月淘大工業村發生108小時長命火後,前晚起火的長沙灣工廈內亦有迷你倉,令人再次關注迷你倉和舊式工廈的消防安全問題。政府成立的跨部門小組表明將以修改法例改善問題,然而立法需時,在等候新的法例前,迷你倉和�茤迮斥g營者及市民其實亦有責任營造安全的環境,例如各業界不應違反現有的《消防條例》及《建築物條例》經營,市民亦要嚴守迷你倉規定,不應在倉內「偷雞」存放危險品,及在�茤迮弁U窄空間亦要小心生火等。

針對有市民質疑消防處在淘大工業村大火後巡查迷你倉的進度緩慢。但據了解,特區政府在巡查迷你倉的任務以外,早應巡查包括含�茤衁甄礎□茼t。全港仍有約5,000幢舊式大廈尚未巡查,加上全港約500間迷你倉,所謂「雙拳難敵四手」,相關工作一直疲於奔命。要真正加快巡查工作,政府必須增撥資源。 ��記者 黎潔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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