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首天,多個報名參選的反對派政黨及政團參選人,均拒絕簽署表明擁護香港基本法的新確認書。不過,有激進「本土派」成員承認,選管會在法理上有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一旦拒簽而失去候選人資格,司法覆核成功的可能也不大。特首梁振英昨日強調,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已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第一百五十九條則規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這些法律都必須遵守。
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公佈已擬備了一份確認書,要求每名參選人都確認在簽署提名表格內的擁護香港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時,清楚明白基本法內,包括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基本法的修改不得與國家對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的相關條文內容。
梁天琦拒選舉主任補簽要求
不過,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首天,多名反對派參選人均拒絕簽署。報名參選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日承認,根據其律師的初步評估,不簽署而失去參選資格,要司法覆核成功的機會不大,因確認書僅將現行提名表格內需要參選人表明擁護基本法的條文分拆出來,「簽多一次,重複多一個步驟」,從法理上看,當局有理據這樣做,自己只能「見步行步」。
梁天琦將確認書形容為「衰仔紙」,稱選管會「急就章」宣佈有關決定,是有心針對「港獨派」的政治審查,迫參選的「港獨」派必須「屈服」,令他們陷於兩難局面,故他沒有簽署該確認書,選舉主任要求他在兩日內補交確認書,但他拒絕,「睇吓吽]選管會)點對付我。」
他又稱會在7月18日後,「CALL爆」選管會主席,要求對方盡快確認他是否符合選舉資格。
熱狗「又簽又獨」聲言博拉
不過,參加港島區選舉的「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稱,在報名時已經簽署確認書,但聲稱簽署只代表他認知當中所列的3條基本法條文,職員有解釋確認書與提名文件的分別,但沒說明不簽署或違反確認書的後果。他聲言選管會此舉是以行政操作政治打壓,他會繼續支持「港獨」,更稱如當局因而採取法律行動就「放馬過來」。
鴿訟兩黨周二晤馮驊了解後果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稱,該黨各參選人在報名時都不會簽署,又稱各反對派稍後會就此約見選管會主席馮驊。該黨「超區」參選人鄺俊宇則稱,確認書「提高」了參選門檻,特區政府有責任說明這安排。該黨新界東參選人林卓廷,及港島參選人許智峯在報名時也沒有簽署確認書,選舉主任已要求他在兩日內補交,否則會諮詢法律意見決定其提名是否有效。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稱,他昨日與其他反對派政黨開會後,決定各參選人暫不簽署確認書,待周二與馮驊開會,了解確認書的法理依據及不簽署的後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該黨「超區」參選人陳琬琛則稱,選舉主任已要求他周一補交確認書,否則有可能不能確認候選人資格。同樣參加「超區」的街工梁耀忠也稱沒有簽署確認書,「多此一舉。」
梁振英昨日在一研討會上致辭,特別提到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昨日開始。根據基本法,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既然要依法,就要遵守包括基本法在內的香港法律。香港基本法的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整章一共十二條都是規定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基本法的第一條更是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第一百五十九條則規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這些法律都必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