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中國經濟 > 正文

中證監控制保本基金規模

2016-08-13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表示,將適度控制保本基金規模,提高風控指標;明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系數後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淨資產五倍,其中保險資管公司為一倍。

可降低投資運作風險

所謂保本基金,即有擔保公司保證兜底。證監會指出,擬修改的保本基金相關規則同時規定,證券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係數後的總金額的20%計算特定風險準備,並要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子公司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不得募集保本產品。

此外,完善相關風險控制指標,從嚴要求穩健資產的投資範圍、剩餘期限以及風險資產的放大倍數,進一步降低保本基金投資運作風險,並新增風險監控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監控保本基金的淨值變動情況,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及時化解風險。

證監會同時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審慎監管要求,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投資管理經驗進行了規定,並完善擔保相關監管要求,適度降低擔保機構對外擔保資產總規模,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審慎選擇擔保機構,並且在定期報告中對擔保機構情況進行披露。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