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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旋天地:應落實振興體育發展

2016-08-25

思 旋

每當有大型體育賽事,香港運動氣氛炒得熾熱。接踵而來,當然是各界歡迎運動員凱旋歸來,風光一時無兩。二十年前,李麗珊代表香港奪得首面奧運金牌,她的一句「香港運動員唔係垃圾」比「養一個小朋友要四百萬」同樣有分量。二十年過去,敢問高官支援體育事業發展政策?

香港體育發展政策零碎化,雖有不少有心人為此出力,但多年來仍然像舉辦嘉年華會式推行。從硬件上,香港體育設施支援不足,沒有全面規劃發展,就如李麗珊摘金的水上運動項目,二十年來也沒有具規模的水上活動中心出現。今屆單車項目因為李慧詩而受矚目,但合格單車徑仍然只聞樓梯響。論軟件,更是寥寥可數。二零一零年民政局提交的《體育發展的政策及目標》以建立社區熱愛體育文化、體育精英化及香港體壇中心盛事化作為三大發展方向,但重點在於入選運動員日常生活及出賽經濟資助、退役後出路支援以及公眾特別是家長對職業運動員專業性尊重程度等,政府顯然力不從心。

李慧詩之所以稱為「牛下女車神」,因為她在牛頭角下h成長。香港運動員的辛酸除了艱苦訓練外,他們對生活壓力往往需要一邊工作一邊訓練,魚與熊掌,如何兼顧?

運動事業發展能團結社會,在民望低迷時期,政府如何「捉鹿要識脫角」,關鍵當然是把「振興香港體育發展」期票兌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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