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被撞至翻側的專線小巴。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八鄉錦上路去年底發生釀5死13傷恐怖車禍,中型貨車司機在十字路口無留意路面情況,將駛經該處載滿乘客的專線小巴撞翻。肇事七旬貨車司機張文良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昨被判即時監禁兩年,兼停牌5年。法官慨嘆今次事件對死傷者及被告本人來說都是一宗悲劇。
奪命車禍發生於去年12月18日,死者包括一名3個月大女嬰以及女足港隊主將鄧映芝的母親,其中一名女乘客身首異處被壓在小巴車身下。
71歲被告手眼協調反應慢
法官錢禮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張文良(71歲)的反應及手眼協調較正常緩慢,雖不會有礙日常生活,但會影響駕駛。案發時被告雖無超速,但在駛入十字路口時並無留意周遭情況,儘管被告以往有良好駕駛記錄,但判刑須考慮事件中的死亡人數,亦要顧及對家屬的創傷影響。
按現行法例,危駕致死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而危駕致他人嚴重受傷最高可判監7年,法官最終以監禁3年作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實際判監兩年。
有傳媒昨特地到現場觀察,留意到錦上路往元朗方向近東匯路交界,仍不時有車衝黃燈、紅燈,出事小巴路線則仍有沒裝設乘客安全帶的舊款小巴穿梭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