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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重申每年分紅與業績掛u

2016-09-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萬科日前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問詢函,詢問公司是否存在與深圳地鐵集團以協議或其他任何形式達成的對賭安排或意向。對此,萬科昨日公告稱,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萬科分紅派息方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公司2015年度的分紅派息方案為每10股派現金7.2元人民幣,每股現金股息與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的比值為43.9%,公司未來分紅能力與未來市場環境、公司經營業績緊密相關。

據悉,地鐵集團董事長林茂德日前在國家發改委城市軌道交通投融資機制創新研討會上談及「參與一家上市公司」時表示,「我跟他對賭,我們持你20多億股值後,必須保持每年分一塊錢,每年都要分得20億元。」以作為公司貸款的還款來源。

投資回報屬深圳地鐵設想

媒體質疑萬科於6月披露的向地鐵集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交易預案中未出現對賭信息,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根據地鐵集團給萬科的覆函,上述發言是地鐵集團按照市場化原則,基於該上市公司以往優秀業績表現及分紅政策,以及對「軌道+物業」發展模式的信心作出的投資回報設想。該投資回報設想是地鐵集團判斷長期重大股權投資之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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