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紓解民困
1.寬免 2017/18 年度全年差餉,每戶每季上限2,500元。
2.寬減 2016/17 年度75%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20,000元。
3.寬減 2016/17 年度75%的利得稅,上限20,000元。
4.寬免 2017/18 年度的商業登記費。
5.寬免公屋租金1個月。
6.發放額外1個月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
7.提供電費補貼,每戶電力住宅用戶1,800元。
8.向住宅單位業主退還全年地租,上限4,800元。
二、優化稅制
1.將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年期由目前15年延長至20年。
2.設立居所租金扣稅額,上限100,000元,享用期為20年。
3.降低自住物業差餉徵收率水平,並豁免退休長者自住物業應繳付的差餉。
4.擴闊薪俸稅邊際稅階,由現時40,000元增至50,000元,及降低每個稅階 的邊際稅稅率1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民建聯 製表: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