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聯與受影響工人展示道具支票表達訴求,促請政府盡快落實支付差額。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終審法院於今年5月17日裁定勞工處計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應付遣散費特惠金的方法錯誤,推翻勞工處多年來的計法,並裁定上訴工人勝訴,應獲得補償。但勞聯昨日指出,判決至今接近半年,勞工處卻未見積極、主動跟進工人申索及進行公眾宣傳,促請港府及「破欠基金委員會」以務實、積極的態度關注及跟進事件,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從速支付工人應得補償並加強對公眾進行宣傳。
個案逾50宗 未收差額未知進度
勞聯於5年前接獲19名工人求助,當中有年資逾20年的工人,他們指勞工處舊有錯誤計算方法下,最終令他們分毫不獲,涉及款項近58萬元,當中部分工人之少計款項更逾6萬元。勞聯表示,今年破欠案宣判勝訴以後,勞工處卻未有主動聯絡受影響工人;在「破欠基金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後,更沒有在任何渠道發放可以申請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消息。
勞聯社會事務主任譚金蓮表示,經該會主動聯絡下才得知委員會已於9月中旬接受申請,但受影響工人必須親自以書面形式向委員會作出申請。近日工人收到委員會發還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支票並附有信件,惟信件內容未有解釋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計算方法,令工人對數額有所疑惑。她指出,勞聯目前累積的求助個案逾50宗,而截至11月3日,大部分當事人仍未收到發還的差額,亦未知進度如何。
勞聯指出,保障工人合法權益,政府責無旁貸,委員會及勞工處應從速落實補償予被錯誤計算而損失的工人,要求勞工處及委員會主動聯絡工人,主動發還差額並落實付款安排;同時加強進行宣傳,令工人知悉自己合理合法權益所在。
勞處:涉大量更新核對需時
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截至目前為止,破欠基金委員會已收到逾500宗申索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差額的個案,並已向38名申索人支付遣散費特惠款項差額,涉及款額約150萬元。勞工處沒有備存估計受影響人士的確實數字。
勞工處表示,破欠基金委員會秘書處收到每宗申索遣散費特惠款項差額的個案後,必須翻查有關檔案,以及要求強積金受託人、破產管理處、清盤人等相關人士及/或機構提供最新的相關資料,當中涉及大量更新和核對資料的工作,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而每宗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有所不同,一作出決定,破欠基金委員會會以書面通知申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