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革稅制 全面、深入地檢討香港稅制,包括研究擴闊稅基的方案。
發展金融科技的
稅務寬減措施 給予初創企業及已成立的公司優惠稅務措施,以發展其金融科技的概念,並將之商業化。
給予中小企業的
稅務寬減措施 減低利得稅率為13.5%。
允許中小企將本年度的虧損扣減前兩年的應課稅溢利。
給予跨國企業在港設立
地區總部的稅務寬減措施 為地區總部引進新稅務措施,例如:免稅期或減低利得稅。
與珠江三角洲地區
合作的稅務寬減措施 香港與相關機構商討引進稅務措施,令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香港人才及在港工作的內地人才均享受較低的薪俸稅率, 例如15%。
香港與相關機構商討,通過企業稅寬減或政府資助兩地稅率差額,促進兩地企業投資。
資料來源:《香港稅務調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