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批推垃圾桶有意挑釁 毆警不能姑息考慮判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 今年初旺角爆發暴亂 ,逾80人被拘控暴動罪,其中兩名涉案廚師及補習老師獲改控擾亂公眾秩序及襲警罪,兩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同被裁定罪成。主審裁判官香淑嫻指,該廚師眾目睽睽下推垃圾桶穿越警方封鎖線,是有意挑釁警方。襲警的補習老師聲稱被拉扯下擦損前額致血流披面,香官直指他咎由自取,下令將兩被告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香官指警方經常在極度困難及危險環境中執勤,若姑息襲警者只會徒添執法難度,削弱警隊士氣,助長襲警風氣,會考慮判處兩被告即時監禁。
首被告廚師陳卓軒(27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即今年2月9日在彌敦道拋出垃圾桶至行車線上,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次被告補習老師陳宇基(20歲),被控兩項襲警罪,即同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警長蔡國威及一位不知名警務人員。
官:首被告推桶增嚴重性無悔意
香官指,首被告原本有和平表達意見權利,他卻選擇推垃圾桶出馬路挑釁維持秩序的警員,增加罪行嚴重性。
香官又表示,首被告並無悔意,過往這類罪行均會判監,以此方式懲處被告亦算恰當,決定還柙首被告等候索取其背景報告始判刑。
次被告推毆警長有意阻撓執法
至於次被告,香官指案發時他用雙手推向執勤中的警長蔡國威,再出拳打其胸口,警長其後以合理武力,即揮動警棍制止。警長遇襲後視線一直沒離開過次被告,相信襲擊他的人就是次被告。香官指次被告襲擊警長是存在敵意,有意圖阻撓警長追捕其他人士,裁定他這項襲警罪成。
次被告另一項襲擊不知名警員的控罪則脫罪,香官指,未能百分百肯定影片中見到的男子就是次被告,而從後揮樽打警員背部的動作,是否有身體接觸,影片中亦未能看到。對於片段所見次被告似被警棍打頭,香官指似乎無打到次被告的頭部,警棍可能造成的傷害亦與驗傷結果不符,裁定該警棍並無打落次被告頭上。
香官重申,為免助長襲警風氣,考慮判次被告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但基於他犯案時未滿21歲,會先索取其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作判刑參考,次被告同需還柙。
辯方律師為首被告陳卓軒求情時聲稱他熱心社會事件,當日亦非第一個推垃圾桶出馬路,是見人推他才跟着推。次被告陳宇基同樣熱衷社會事件,他受人群激發才不守規矩,而今次襲警只是推,沒有打頭,警長遇襲後亦無受傷,不影響日常執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