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表示政府申請司法覆核是正確做法,指反對派議員在宣誓時的表現,如撕爛基本法道具、打傘及以極慢速讀誓言是不莊重的表現,也是不擁護基本法所為,他認為這是沒有爭議的,因此政府是次的法律行動也相當合理,亦因為是反對派議員違法在先,政府只是依法追究,絕對不存在反對派「屈」出來的所謂「政治打壓」。
他又認為,被政府申請司法覆核追究的反對派議員「無一個好」,都是在議會搞事,毫無建樹,他特別指「長毛」梁國雄時常在議會扔東西又搞拉布,是存心搞破壞,更質疑他或收受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好處」,是另有目的,希望盡快取消他的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