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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律師涉拖延開審被投訴

2016-12-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小麗老千」怕輸官司,試圖「打茅波」?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早前就劉小麗的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更獲法院批出「許可」,但莫嘉傑昨日透露,劉小麗的代表律師首次向法庭提供其大律師可出庭日期時,懷疑刻意不向法庭提交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的時間表,有不遵守法庭命令之嫌。他已就此事向律師會投訴,希望律師會跟進及調查其律師的專業操守。

莫嘉傑昨日在facebook發帖指,劉小麗的代表律師在首次向法庭提供其大律師可出庭日期時,涉嫌刻意不向法庭提交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的時間表。其後,有關的代表律師於本月1日再次發信聲稱,該兩個月份他們的大律師完全無出庭日期─「Unavailable」,也有誤導法庭之嫌。

他強調,法官於11月18日批准「許可」時,即下令各方必須在11月28日或之前向法院提交各自大律師可出庭日期,可見法官有早日審理之意,故認為各方有責任遵守法官命令,把未來兩月的大律師出庭日期如實告訴法院。由於劉小麗司法覆核案涉及公眾利益及香港整體發展,事件不應被拖延,但劉小麗的代表律師卻有拖延開庭時間之嫌。

莫嘉傑促律師會跟進

因此,他已向律師會投訴,希望律師會能跟進及調查其律師的專業操守,以確保此案能得到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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