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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江門市委原常委王積俊被「雙開」

2016-12-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省紀委昨日發佈消息,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江門市委原常委,蓬江區委原書記、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積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批准,決定給予王積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記者了解到,王積俊一年前曾獲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

通報稱,經查,王積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員領導幹部財物,涉嫌犯罪。廣東省紀委稱,王積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積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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