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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點睇】榴槤BB

2016-12-16
■KK袁■KK袁

創辦人KK袁表示,之前分別各用一半資金於Google的Adsense network(廣告網絡)及Fb作推廣,前者主要是以競投方式在不同網站位置落廣告,後來發現用相同的資金,Fb帶來的收入更大,他舉例指,同樣用2,000元,Google只帶來2單生意;Fb則平均50元帶來500元生意,故現在只在Fb下廣告。他認為,Fb有分享及留言功能,較只看banner(廣告橫額)有說服力得多,而Google的搜尋引擎是方便本身已對這產品有興趣的人,Fb廣告則是主動去吸引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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