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實德環球金業(香港)一名客戶經理,涉去年9月在荃灣一間快餐店內,捉�茠鴞落ㄜ惜井袨撒暀k子的手,逼她簽署價值10萬元貴金屬的買賣合約和授權書。店內有食客目擊事件不值其所為,將情況拍下並報警。客戶經理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營銷行為」罪成,即時入獄1個月。海關指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修例後,首宗就金融服務不良營商手法定罪個案,判刑具一定阻嚇力。
《商品》修例後首定罪個案
裁判官黃國輝在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廖永威(25歲)明知24歲女事主智障,仍以威逼方法�茼o購買貴金屬,幸食肆內有人及時發現制止。
黃官強調,法庭必須向社會發出信息,有責任保障智障或智力有問題的人及小朋友。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本案沒有實際金錢交易,以及所有背景和求情因素後,適宜判處一個短期監禁,以收阻嚇。
海關:判監起阻嚇力 感激食客舉報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楊穎欣在庭外稱歡迎法庭裁決。她指,本案是《商品說明條例》修例後,首宗就金融服務不良營商手法的定罪個案。法庭嚴厲的裁決不但彰顯了社會公義,同時向不良商人發出了明確信息,點出不良營商罪行的嚴重性,即時監禁已能起到一定阻嚇力。
海關又感激兩名市民挺身而出舉報,更親身到法庭作證,協助海關成功檢控。
辯方求情稱,被告25年來均「循規蹈矩」做人,雖然學業成績不優秀,但畢業後仍有繼續進修,並考獲電工牌。被告與家人的關係良好,其家人得悉被告犯案亦大感震驚。
辯方續稱,被告在事件後明白以後的人生要積極面對。辯方又呈上被告、其父親及胞兄撰寫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已還柙兩星期,已受到沉重教訓,承諾以後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