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
■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納入施政報告「十項重大基建工程」之一
2007年12月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主持深港合作會議
■簽署 《關於近期開展重要基礎設施合作項目協議書》,協議中包括成立 「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由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組長
2008年6月
■就河套地區未來用途作公眾諮詢
■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產業用途在兩地均獲較多支持
2008年11月
■深港合作會議
■就開展河套地區綜合研究的安排簽署合作協議書
2009年6月
■兩地政府共同展開研究
■以「共同研究、共同開發、共享成果」的原則合作進行《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
2011年11月
■深港合作會議
■簽署 《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工作的合作協議書》,就河套地區的發展定位、適用法律等重要事項,達成一定共識和合作意向,惟在土地業權和共同開發機制方面尚未達成一致 意見 ,需要繼續磋商
2016年年底
■經行政長官與深圳市委書記多次磋商後,港深雙方在土地業權和共同開發機制方面達成一致意見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 整理: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