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兩會報道)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有效處置殭屍企業,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產清算。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監會原主席劉明康6日在政協小組會上指出,過去中國破產法是「只說不動」,今年開始預料要動真格,建議應盡快建立破產法庭和破產執法隊伍,還應盡快制定金融機構破產法,建立金融機構「生前遺囑」制度,以保護金融存款人利益。
劉明康指出,中國2006年通過企業破產法,引入重組重整的有前瞻性的破產概念,給破產企業更大靈活性,減少道德風險,但實際執行卻不多。
劉明康認為,當前經濟波動,企業破產將更多發生,也必然波及金融領域,而破產法的執行需要專業隊伍,當前亟待設立專門的破產法庭和破產執法隊伍。
金融機構破產法也將提上日程,由於金融機構涉及大量負債,相關法律和執行與企業破產也有不同,設立金融機構身前遺囑制度,提前確定破產處置計劃,有利於保護存款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