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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人大代表選舉 少數民族名額料佔12%

2017-03-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兩會報道)依照規定,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到2018年3月任期屆滿,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應於2018年1月選出。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昨日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草案指出,下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人,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應佔代表總名額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應有一名代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在作上述決定草案的說明時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以來,中國人口總數略有增加,但總體結構變化不大,因此各省區市應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與十二屆相同。此外,解放軍應選代表名額為265名,應選歸僑代表35名,均與十二屆相同。

人口特少民族至少一名

王晨表示,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應佔總名額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有一名代表,與十二屆相同。除分配給少數民族的代表名額外,各少數民族還可以在各選舉單位的選舉中,被提名為全國人大代表。

對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王晨還指出,婦女代表的比例要較十二屆有所提高。此外,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較十二屆有所提升,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有所增加,黨政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連任的代表應佔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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