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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消費糾紛升逾5成

2017-03-14
■張斌(中)表示,是次出台十條意見,對服務保障上海自貿區以及浦東新區金融改革創新等具積極意義。 章蘿蘭  攝■張斌(中)表示,是次出台十條意見,對服務保障上海自貿區以及浦東新區金融改革創新等具積極意義。 章蘿蘭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近年來上海金融業發展迅速,相關金融消費糾紛亦隨之猛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昨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去年該院共受理金融消費糾紛近三萬件,同比飆升逾五成,涉及證券投資、場外配資等領域。

浦東法院當日發佈了《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工作的十條意見》,「意見」包括創新金融審判理念、健全金融審判機制、強化金融專業審判、暢通權利救濟途徑等內容。

出台「十條意見」冀促金改

浦東法院院長張斌表示,作為全國首家設立金融審判庭的法院,浦東法院這次出台十條意見,對促進金融服務法治化、便利化,服務保障上海自貿區以及浦東新區金融改革創新等,具有積極意義。

據悉,2016年浦東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費糾紛26,607件,較2015年增長54.59%,更接近2014年的兩倍。案件類型則呈多元化分佈,有的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甚至利用知悉客戶賬戶及密碼的便利,擅自進行證券交易導致客戶資產損失。此外,2015年6月A股暴跌,部分投資者配資賬戶中的強行平倉線被連續觸及、並產生大量強制平倉行為,導致投資者與配資公司之間產生糾紛。

浦東法院提及,因金融機構業務互聯網化創新模式引發交易風險,如「超級網銀」資金歸集糾紛、「補卡截碼」盜取持卡人手機銀行資金糾紛等;第三方支付機構未經授權開通網絡支付引發盜刷糾紛、涉P2P網絡貸款平台融資糾紛、以虛假融資項目為誘餌的投資理財類案件,也應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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