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山東威海,1954年8月12日生於香港
■1974年赴英國布里斯托理工學院學習,獲測量及物業管理學學士學位
■1977年返港加入仲量行,歷任副經理、經理,1983年成為合夥人,後創辦梁振英測量師行
■1985年任香港特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
■1988年任香港特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
■1992年獲國務院港澳辦、新華社香港分社聘為港事顧問
■1993年擔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政務小組港方組長
■1995年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96年12月當選為香港特區臨時立法會議員
■1997年至2011年,連續擔任三屆行政會議召集人
■第十屆、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
■2012年3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特首選舉中當選,獲國務院任命為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同年7月就職
■2017年增補為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當選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曾任公職
■英國測量師協會(香港)主席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
■香港房屋委員會委員
■上海浦東開發領導小組顧問
■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顧問
■深圳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