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報道,從貴州省鹽務管理局安順分局獲悉,該局5日在安順市一民房內發現25噸「臭腳鹽」。目前,該批「臭腳鹽」已被查扣。
已有小量賣出將追回
近期,有關媒體對河南省食鹽異味問題(即「臭腳鹽」問題)進行了廣泛報道,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岩鹽(加碘)存在異味,當加熱或用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此後問題產品被全部下架,涉及數量為7,000噸。
貴州省鹽務管理局安順分局工作人員介紹,在開展專項行動巡查時,有村民指稱在一民房內,有人在搞批發。隨後,工作人員來到其鹽店,在該鹽店的倉庫內發現了25噸「臭腳鹽」。
被查扣的25噸「臭腳鹽」產自河南省平頂山市,由被查人員花費5萬元(人民幣,下同)購進,並按每箱75元進行出售。據了解,被查扣的25噸「臭腳鹽」賣出量較小,大多售往相關鄉鎮。貴州省鹽務管理局安順分局工作人員表示,將會追回已經賣出的「臭腳鹽」。
河南啟動追責及全省檢查
「臭腳鹽」也出現於貴州省內其他地區,貴陽市、遵義市等地也出現了「臭腳鹽」,其中畢節市織金縣近期也查扣20餘噸「臭腳鹽」。
此外,河南省鹽務管理局6日召開該省轄市、縣鹽業局長會議指出,根據國家督查組要求,對涉事企業前期已採取的查封、封存、下架、召回、暫扣食鹽生產、批發許可證的基礎上,聯合平頂山市政府,依據法規從快從重處罰涉事企業,同時啟動追責機制,依法依規對涉事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人實施追責。
據中科院、鄭州大學等科研機構分析,河南省食鹽個別生產批次的異味來自丙酸、丁酸等脂肪酸。異味由隱藏在岩鹽礦床中極少量的丙酸、丁酸、異戊酸、己酸等短鏈脂肪酸形成,食鹽中異味源含量極微但仍會使消費者產生不悅的臭味感。雖然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其產生的異味會使食鹽的感官指標不合格。
根據《食用鹽國家標準》規定,食鹽產品必須是白色、鹹味、無異味,如果有異味則為不合格產品。目前,不少城市都發佈了緊急通知,對相關品牌進行下架處理,同時提醒市民注意不要購買「臭腳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