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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路」稅收協議簽訂 24國互認學歷

2017-05-10

香港文匯報訊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消息指,截至4月底,中國已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另外,中國先後與4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學歷學位互認協議,其中「一帶一路」國家24個。

中企境外稅收風險續增加

經濟參考報等內地媒體8日報道,3年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已累計消除國際重複徵稅131.8億元(人民幣,下同)。專家指,稅收協定的有力執行,一方面助推了中國企業更好地「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企業「走進來」,享受同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報道指,伴隨越來越多中國企業「走出去」,中國企業在境外遭遇的各類稅收風險也不斷增加。有統計顯示,稅收歧視、稅收爭議等問題給中國「走出去」企業每年帶來的損失或高達數百億元。

福建漳州旗濱玻璃有限公司總經理曹雨昌說,作為內地平板玻璃產業的龍頭企業,該公司乘着「一帶一路」的東風,增資11.7億元在馬來西亞建設兩條玻璃生產線,預計年平均利潤總額可達1.5億元。但公司進行海外投資過程中卻遇到很多變數,對當地稅收政策仍有不少盲區,例如不知道當地要繳納匯出利息的預提所得稅。這也是大多數「走出去」企業的心聲。

去年為華機構減稅278億

稅收協定常被形容為企業「走出去」的「護身符」。稅收協定是有關協調處理跨國跨境稅收問題的國際條約,可有效消除東道國和中國之間的雙重徵稅,降低走出去企業的整體稅收成本。由於稅收協定高於國內法,不受東道國國內稅法變動的影響,能為「走出去」企業提供較確定的稅收環境。此外,稅收協定稅率往往低於東道國國內法稅率,還可以通過協定項下的相互協商機制,幫助企業妥善解決境外稅務爭議。

據統計,去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中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有力支持了「資金融通」,協定的雙向互惠也為境外納稅人在中國減免稅收280億元。三年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累計消除國際重複徵稅131.8億元。

做大「蛋糕」實現共同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與社科文獻出版社8日在北京共同發佈《「一帶一路」國家產業競爭力分析》報告,指出多數「一帶一路」國家正面臨「中等收入陷阱」,中國應與各方合作做大貿易「蛋糕」,實現共同發展。報告認為,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的貿易結合度總體還不強,沿線國家進口規模在全球貿易總額中所佔比重也有限,因此只有努力做大貿易「蛋糕」,「一帶一路」提倡的合作共贏精神才能落到實處,讓相關國家發展問題得到解決。

報告提醒,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也不能局限於中低端產業。中國應在發揮傳統優勢的同時,通過雙方乃至多方合作,共同創造和培育新優勢,大力推進高端產業發展,補齊各自短板,提升貿易水平和質量,培育新的貿易合作增長點。

另外,自《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公佈後,中國已先後與4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學歷學位互認協議,其中「一帶一路」國家24個。在實施「絲綢之路」留學推進計劃方面,去年共選拔226名國別區域研究人才赴34個國家,同時還設立了「絲綢之路」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每年向沿線國家額外提供總數不少於3000個的獎學金新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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