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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處研加管小型開敞遊樂船

2017-05-29
■研討會有近130人出席。■研討會有近130人出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為提升公眾對水上活動的安全知識,海事處、香港警務處和康文署日前在香港太空館舉辦「2017年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海事處副處長王世發在會上致辭時,提醒市民在進行水上活動前做好充足準備,以確保安全。

海事處提醒船長或船隻操作人在出海進行水上活動前,應做好準備,包括計劃航程和考慮船隻結構是否適合活動水域和活動性質,船上要有足夠富經驗的船員,指導船上遊樂人士按照安全指引進行水上活動。

船長或船隻操作人亦應熟悉船上的安全和應急措施,在出航前檢查船隻結構和安全設備,清楚設備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並為整個航程搜集足夠天氣預報資料,留意天氣狀況或有關警告信號。

船長在駕駛遊樂船隻出海時,不可進入淺水區或危險水域,並要在航速限制區或有人進行水上活動的水域慢駛。駕船人士在遊玩時,如看見附近水域有其他人正進行水上活動,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免造成危險。

擬限制運作範圍

海事處亦計劃加強監管小型開敞式遊樂船,即總長度在3米或以下,並裝設總推進功率在3,000瓦(約4匹馬力)或以下的引擎的開敞式遊樂船,在該些船隻的運作牌照附加條件下,限制其運作範圍和情況。

該處會在適當時間就相關建議諮詢業界。海事處會繼續推行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識。

為進一步提高公眾人士使用本地船隻作水上活動的安全意識,海事處將編印宣傳單張,就不同水上活動提供安全忠告。

水警與海事處的執法人員亦會加強巡邏航速限制區、熱門泳灘和水上活動的水域,同時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或魯莽的船艇活動。

康文署的救生員亦會留意各個泳灘及附近水域的船艇活動;如有需要,會通知海事處和水警到場執法。

處方期望業界和市民合作,齊心推動水上活動安全,共享水上活動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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