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日前對省紀委原常委宋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宋川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和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工錄用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執紀活動,洩露尚未公開的紀律審查信息,私自留存紀律審查資料,違規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涉案款物;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索取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在審查中,還發現宋川其他涉嫌受賄、貪污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