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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2017-06-26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從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加快構建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加強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統籌部署。

《意見》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

《意見》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

《意見》強調,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為主幹,由各領域各層級黨內法規制度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按照「規範主體、規範行為、規範監督」相統籌相協調原則,完善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的領導法規制度、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4大板塊。完善黨的組織法規制度,全面規範黨的各級各類組織的產生和職責,夯實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組織制度基礎。完善黨的領導法規制度,加強和改進黨對各方面工作的領導,為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證。完善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完善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切實規範對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監督、考核、獎懲、保障等,確保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

《意見》強調,制定黨內法規制度必須牢牢抓住質量這個關鍵,方向要正確、內容要科學、程序要規範,保證每項黨內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着力打造一支對黨絕對忠誠、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勇於擔當負責、甘於吃苦奉獻的黨內法規專門工作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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