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現首位女特首,過往政府官式文件對特首的稱銜亦有別以前,行政署昨日發出總務通告,說明在正式場合應如何稱呼女特首林鄭月娥及她的丈夫。
通告列明於正式場合、官方及法律文件,要稱呼林鄭月娥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如非必要不要採取「閣下」一詞;致行政長官的函件,可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上款可以用「林太太」。至於正式場合發表的演辭,如在開始致辭時,當面稱呼便應用「行政長官」或「林太」。
合稱特首與丈夫 勿用「伉儷」
另外,通告都有列明大家很關心如何稱呼林鄭月娥的丈夫林兆波,指如果要在函件、文件或演辭中稱呼行政長官的丈夫,中文應該用「林兆波博士」或「林博士」,英文則用「Dr Lam Siu-por」或「Dr Lam」。
如果要同時稱呼特首及她的丈夫,在正式場合宜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及她的丈夫林兆波博士」,社交或非官式場合就可用「行政長官及林博士」,但千萬不能以「伉儷」稱呼,因為不符合中國傳統。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