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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案】DR叫員工扮錄音機「催眠」客人

2017-07-04
■女被告麥允齡。資料圖片■女被告麥允齡。資料圖片

通告揭「講到個客覺得療程真係有用為止」

DR美容誤殺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披露數份DR內部通告,通告內容提到員工向客人做推銷時,要一直「不斷講」,「講到客人覺得真係好、覺得CIK療程真係對佢有用為止。」員工亦不要因客人表示「無錢」而放棄,「無錢就要開發隱藏的導彈。」■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葛婷

在DR美容集團工作超過10年的前資源增值女經理鍾慧瑩繼續作供。控方問鍾通告上有鼓勵員工「開發隱藏的導彈」,意思是什麼?鍾慧瑩解釋「導彈」是指客人,即公司鼓勵員工跑數,嘗試找一些數個月沒有光顧的客人,不要以為對方沒有錢或不會接聽電話,就放棄推銷。

提向「業主」推銷 了解「實際背景」

通告又指,中心有大約兩成客人供完樓,提醒員工跟該批身為業主的客人逐個傾,與客人交心,誠懇溝通,讓客人覺得DR員工「關心佢,為佢好,就可以了解到客人實際背景」。

鍾慧瑩解釋,通告是希望員工不要給自己藉口,覺得上述客人沒有錢買療程。

控方再讀出另一份通告,內裡提及做完CIK療程可能會出現發燒症狀,但發燒的可能本身是患有癌症,正常客人是不會發燒,除發燒外,沒有聽過其他可能出現的副作用。

稱沒訓練員工偷拍偷錄

通告又要求員工向客人偷拍及偷錄,鍾回應通告雖是這樣寫,但她不是負責CIK療程的員工,所以並不清楚,她澄清自己沒有訓練員工偷拍和偷錄。

鍾慧瑩隨後被問到,女死者陳宛琳當日身體不適一事。鍾稱,於2012年10月3日她沒有接觸過陳宛琳,或另外兩名事主黃鳳群和王靜波,但知道她們會於當日下午到DR進行注射療程。

翌日上午約11時,她在麥當勞大廈19樓休息室看見陳宛琳,並跟陳打招呼,她當時稱身體不舒服,想找美容顧問Joyce,但Joyce當夜更,未回到中心,陳遂要求找麥醫生,但麥醫生也不在銅鑼灣分店。由於陳宛琳看似很不舒服,「發燒、發震,好辛苦咁。」鍾連忙通知總部,公司認為應先處理客人身體狀況,建議召救護車。

庭上播出鍾慧瑩致電灣仔警署的錄音內容,鍾在電話中說:「我哋呢度係美容院,有個客人身體不適。」隨後電話轉駁至救護站,鍾指客人「呼吸困難,嘴唇發紫,但仍然清醒」。

救護車到達後,鍾稱自己也很擔心,自己也跟隨到醫院,在醫院陪伴陳宛琳的女兒,並通知公司陳宛琳的病情進展。

鍾慧瑩仍未作供完畢,她向法庭表示獲告知只需出庭作供兩天,以為昨日便可完畢,回家照顧其3歲幼子,但法庭指她今天務須出庭,着她安排其他人照顧兒子,或帶兒子到法庭安排其他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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