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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違商品說明例首定罪

2017-07-05
■裝修公司董事林沛泉拒絕回應會否上訴。■裝修公司董事林沛泉拒絕回應會否上訴。

「先動工後報價」17.5萬變78萬 董事判240小時社服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裝修公司在報價單上隱瞞收費,原本只需17.5萬元,埋單時卻變成78萬元,任職海關督察的男戶主作出投訴後,裝修公司和公司董事卒被海關檢控,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同被裁定「誤導性遺漏」罪成,裝修公司昨被判罰款3萬元,公司董事則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次亦是海關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控告裝修公司並定罪的個案。

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裝修銀碼大,若銷售方式不清楚,消費者將蒙受很大風險,案情嚴重,惟裝修公司事後已有改進,承諾日後會在確認價錢後才進行工程,相信重犯機會低,加上辯方求情指被告公司過去數年一直虧蝕,被告董事須用積蓄令公司維持經營,故接納感化官建議,輕判公司董事接受社會服務令。

被告「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林沛泉(47歲),控罪指兩被告向消費者提供誤導性資料的報價單,工程原先報價為17.5萬元,最終升至約78萬元,戶主舉報前已支付了當中50萬元裝修費。

拆粒螺絲 盛惠百元

案情透露,涉案單位男戶主海關督察蔡劍輝,2014年9月接洽被告公司,要求就面積800平方呎的「翠擁華庭」單位做基本裝修,報價17.5萬,除報價單外另有一項「附加工程項目」,以「加幾多,收幾多」追收。

結果工程完成後,被告公司追收多218項「先動工後報價」的工程收費,包括加裝108個電掣,另每拆一粒螺絲都要收100元額外收費。原報價單的「新改洗手盆」,一字之差改為「新造」收雙倍費用,由980元變為1,960元。

消委提醒 事主向海關舉報

其後蔡劍輝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指被告公司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蔡自言「我醒一醒,原來當局者迷,冇意識到呢間設計公司涉嫌犯法」,遂決定轉向海關舉報。

被告董事林沛泉昨散庭後步出法庭,被記者追問有否後悔以及會否上訴,林一概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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