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海巖 北京報道)近年內地非法集資和洗錢手段不斷花樣翻新,中國銀監會、民政部近日聯合印發《慈善信託管理辦法》,要求慈善信託的受託人不得借慈善信託名義從事非法集資、洗錢等活動。
據了解,《慈善信託管理辦法》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今年交辦銀監會的唯一一項重點改革任務。
享稅務優惠鼓勵發展
為鼓勵慈善信託發展,銀監會給予了信託公司開展慈善信託業務免計風險資本、免予認購信託業保障基金及監管評級加分的「特殊照顧」。
在稅收優惠方面,辦法提出,慈善信託的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但具體方案仍待國家相關部門出台具體政策。
須委託商銀開設專戶
為防範業務風險,此次辦法提出,慈善信託財產及其收益,應當全部用於慈善目的,以防一些資金「以慈善之名,行避稅之實」。在資金信託方面,辦法要求,應當委託商業銀行擔任保管人,並且依法開立慈善信託資金專戶,以防慈善資金被郭美美們「買包包」。
辦法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佔慈善信託財產。同時做為一種資金集合,慈善信託的受託人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和處分慈善信託財產,不得借慈善信託名義從事非法集資、洗錢等活動。
民政部數據顯示,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以來,內地共成立慈善信託32筆,實收信託規模約1.24億元,涉及扶貧、教育、留守兒童等多個慈善公益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