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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監控僱員電郵 歐人權法院判侵私隱

2017-09-06

羅馬尼亞軟件工程師伯爾布列斯庫因使用工作電郵賬戶發送私人訊息,被僱主揭發而被辭退,他先後入稟羅國法院及歐洲人權法院,指控僱主侵犯私隱,但均被判敗訴。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Grand Chamber)受理伯爾布列斯庫上訴,昨日裁定他上訴得直,指其公司未有事先通知會監控員工電郵通訊。

打官司逾10年 羅國工程師終勝訴

現年38歲的伯爾布列斯庫入職後,僱主要求他在雅虎即時通訊軟件系統開設賬戶,以便聯絡客戶。但3年後僱主告知他,其賬戶一直受監控,揭發他與未婚妻及兄弟作私人通訊,當中內容包括個人健康及性生活,以違反禁止利用公司電郵作私人用途的規定,於2006年解僱他。他之後告上羅國法院,控告僱主侵犯私隱,指自己對僱主的網上監控行動毫不知情,僱主則聲稱已提醒他,公司賬戶只可處理公務,法院判伯爾布列斯庫敗訴。

伯爾布列斯庫其後告上歐洲人權法院,由於案件涉及職場私隱及僱主監控權力問題,引起私隱保障組織及人權律師關注。人權法院去年1月裁定,僱主希望查證僱員有否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監控電郵賬戶並無不合理之處,維持羅國法院的判決。

伯爾布列斯庫向由17名法官組成的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上訴,去年11月開審。由於案件影響深遠,法國政府及歐洲工會聯會均主動介入。大法庭昨以11票對6票裁定伯爾布列斯庫得直,指羅馬尼亞法院未能保護他的私生活和通訊私隱。 ■法新社/路透社/《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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