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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出新規 三年實現「租售同權」

2017-09-16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繼北京、廣州之後,上海也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出台新規,旨在扭轉長期以來房地產市場「重購輕租」的結構性問題,引導新市民將住房租賃作為重要的居住和生活方式,以此構建超大城市租賃宜居生活。部分新規亦涉及「租售同權」,若常住居民租房,可享子女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來自上海政府公眾號「上海發佈」的消息稱,最新出台的《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實施意見》)分為6個部分,26條措施,明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促進上海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並計劃至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體參與、多品種供應、規範化管理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可享子女義務教育服務

《實施意見》把充分保障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置於首位,對於坊間備受關注的教育問題亦有積極回應。根據《實施意見》,上海市常住人口中的住房承租人,只要依法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就可以按照國家和上海相關規定,通過與居住證和積分制度、以及人戶分離登記制度的銜接,享有子女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險、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證照辦理等基本公共服務。其中,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居住證持證人,其配偶或同住子女可以按照上海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待遇。

《實施意見》亦透露,「十三五」還將大幅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此外,未來政府還計劃通過新增用地建設、商辦房屋按規定改建、引導產業園區建設、穩妥有序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等多種途徑,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拓展住房租賃業務,開展代理經租業務,一視同仁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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