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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要點

2017-09-16

1. 上海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過辦理居住證、申請居住積分制度、辦理人戶分離登記,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2. 加快建立住房租賃平台 ,實現住房租賃服務監管線上線下相同步。

3. 通過新增用地建設、穩妥有序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等多種途徑,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4. 注重發揮國資國企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穩定器、壓艙石作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 章蘿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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