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撮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上任之初提出「良心劏房」概念,由政府資助社福機構改善舊樓或劏房單位,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向基層市民出租單位。有關計劃名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是在期內募集及提供500個適切單位,租金不超過租戶入息的25%。社聯表示,現時已有約340個單位,正與發展商商討提供單位。歐洲的組合屋技術成熟,但是否能用於本港,需克服技術困難及土地不足問題。 ■節自《「房屋共享」料340伙 缺地難推組合屋》等報道,香港《文匯報》,2017-9-16至24
持份者觀點
1. 政府:並非將提供住所問題的責任轉嫁至社福機構,會視乎計劃的成效,不排除將來注資。這次是「以時間換空間」,紓緩輪候公屋市民的困苦。
2. 評論:社聯將會按建築物條例裝修單位,確保符合建築安全和消防規定,再交予參與計劃的非政府組織,分租給公屋輪候家庭或有需要人士。政府亦會成立配對基金支持裝修、行政等開支。
3. 樂善堂:九龍城福佬村道新益樓地下兩個舖位經營社企及社區飯堂,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工作機會,毋須跨區工作。
4. 社聯:希望有更多團體建立類似中介平台。過去有機構取得好經驗,但社會討論不多,吸引不到社會資源。若由政府擔當動員角色,給民間機構支援,會是好姿態。
5. 大學教授:「社會房屋」未必有持續性,長遠始終要透過加快興建公屋才能解決問題。促請政府盡快公佈「港人首置上車盤」的具體標準、申請資格及資產限額,制定置業階梯,並重新考慮推行「出售公屋租置計劃」。
6. 立法會議員:在20多萬個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中,只要有1%業主願意出租單位,即可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或「社企二房東計劃」提供數千個單位,期望局方能釋放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的潛力。
多角度思考
1. 試指出「社會房屋」的具體內容。
2. 你認為「社會房屋」能幫助改善弱勢群體的生活質素嗎?
3. 近來世界各地興起「共享房屋」,你認為在香港可行嗎?
知多點
租戶對象:輪候公屋超過3年、現正居於不適切住房、低收入住戶
租金水平: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公屋租金,亦會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不會超過租戶入息25%
租住期限:一般不少於2年
租住空間:人均空間不少於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