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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監管出台 資本外流可控

2017-09-25
■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興起,引發有關個人或機構利用數字貨幣逃匯的擔憂。 資料圖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興起,引發有關個人或機構利用數字貨幣逃匯的擔憂。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近期人民幣匯率連續上漲,總體走勢穩中趨強,加之外匯儲備規模從2月一路增長至今,一切都證明當前資本外流處在完全可控狀態。

今年1月25日,銀監會發佈《關於規範銀行業服務企業走出去 加強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該意見的亮點在於建立企業境外投資合作黑名單制度和加強反洗錢管理。去年內地就曾大規模打擊洗錢式資金轉移,而今年此方面的監管顯然得到了延續。

之後2月,又有消息稱央行牽頭起草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已經會簽銀監會等部門。業內人士分析指,這份文件有些類似此前「銀監會8號文」的升級版,其中對符合投資標的境外資產的投資作出範圍的限制,亦可視為限制金融機構盲目、高風險投資海外高收益資產的舉措。

排查企業出海大規模投資

到了6月份,一批民企大規模、集中式的海外投資引發監管層關注,隨之而來的也是多部門聯合監管政策的降臨。消息稱,當月銀監會要求各家銀行排查包括萬達、海航集團、復星、浙江羅森內里在內數家企業的授信及風險分析,排查對象多是近年來海外投資比較兇猛、在銀行業敞口較大的民營企業集團。銀監會也在當時責令國內銀行評估熱衷參與境外收購企業的系統性風險。

8月18日,央行聯合四部委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明確限制境內企業投資境外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和體育俱樂部等,並強調推動境外投資應該合理有序、健康發展,且要注意防範各類風險。

數字貨幣「另類」逃匯被堵

另外,今年數字貨幣大熱,引發關於有個人或機構利用數字貨幣逃匯的擔憂,引發了新一輪監管。1月央行突襲式檢查京滬比特幣交易所,2月入駐內地三大比特幣平台作現場調查,之後還約談9家內地較為主要的比特幣平台負責人,明確要求不得從事洗錢等非法事宜。

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更是在比特幣基礎上擴大到其他範圍的多種數字貨幣,要求立即停止各類代幣融資行為,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作出清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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