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左)及羅冠聰獲准保釋後步出終審法院。 網上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雙學三丑」其中兩人黃之鋒和羅冠聰,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上訴庭早前接納律政司的覆核申請,將兩人的判刑由社會服務令改為各判監6個月和8個月。仍在服刑的黃、羅,昨向終審法院提出保釋申請,以等候就案件上訴,終院開庭聽取理據後,首席法官馬道立批准兩人的保釋申請,上訴許可聆訊將於11月7日進行。
因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6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1歲),現於壁屋懲教所服刑,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的「學聯」前常委羅冠聰(25歲),被判監8個月,現在大嶼山塘福懲教所服刑。兩人昨獲准各以5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共10萬元擔保外出,黃之鋒的人事保由父親負責,羅冠聰的人事保則由母親交出。黃羅二人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
據悉,「雙學三丑」另一人「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27歲)為免影響繼續升學,故不會申請保釋,只望盡快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