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副主任袁曙宏昨日在解讀十九大報告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強調,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就迫切需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
袁曙宏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十分必要,主要基於四個原因。
第一,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對全面依法治國至關重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就迫切需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來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
第二,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涉及面十分廣泛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國防軍隊建設、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涉及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這麼大一個範圍,這麼寬的面,需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有助集中統一領導
在解釋第三個原因時,袁曙宏坦承,中國全面依法治國存在不少短板,還有不少弱項。相對於「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其它三個全面,全面依法治國相對比較薄弱。因此,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十分必要。
第四,黨的十九大報告在調研起草過程中,徵求了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的意見,很多地方和部門都提出,建議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