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梁悅琴)財庫局局長劉怡翔昨日回應議員時透露,積金局正研究容許計劃成員,在其年屆退休年齡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他認為此概念上值得考慮,但實際是否可行,要多做研究。
獅城供款多 成效難對比
劉怡翔表示,社會上部分意見認為可仿效一些海外地區,例如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容許提早提取部分累算權益作置業之用。不過,新加坡的制度設有三個不同分賬戶,分別用作退休、置業及醫療之用,供款率可高達37%。反觀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僱員合共供款率只是10%,不能直接相比。
人均結餘18萬 成效存疑
他強調,強積金制度旨在協助就業人口為其退休作儲蓄,政府決定應否容許計劃成員以首次置業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權益時,會以通盤方式作出考慮。他又指,本港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只得18萬元,質疑金額未必對支付首期有很大幫助。
另外,就越來越多年輕人需要靠父母加按居所以資助自己置業,劉怡翔指出,金管局一直留意市場發展,若父母以自身積蓄幫助子女置業,對銀行體系穩定影響不大。但若父母透過抵押自身物業或將物業加按以取得資金,則有可能增加銀行體系的風險。一旦利率上升,或樓價出現調整,兩代按揭借款人都要面對財務風險。
留意「靠父幹」 加按未見頻
據金管局調查,今年首9個月,每月平均涉及轉按的宗數(當中包括加按)有3,100宗,比2016年每月平均2,200宗有所增加。他指,從主要銀行了解所得,轉按增加主要是按揭市場競爭激烈,銀行下調按揭息率並提供其他優惠,吸引現有按揭借款人轉按,而涉及加按套現的個案只佔小部分。
劉怡翔說,金管局現有監管指引有規定加強銀行在加按或再按方面的風險管理。若銀行按借款人的資產淨額而非入息水平為基礎(例如借款人為沒有固定入息的退休人士),審批父母原有物業的加按或再按申請,有關物業的按揭成數將須下調一成至兩成。若父母本身有未償還的按揭,他們為子女作物業貸款擔保時,新造按揭成數須按照多重按揭監管指引調低一成,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亦須調低十個百分點。
他續指,金管局有留意到發展商推出不同形式的按揭貸款計劃及優惠吸引買家,金管局不監管地產發展商,但鑑於銀行有向地產發展商提供融資,為確保銀行妥善管理相關風險,金管局於今年5月推出措施,要求銀行為相關地產發展商的信用風險承擔預留充足資本,並下調建築貸款的借貸比率。未來,金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物業和按揭貸款市場的發展,在有需要時調整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