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隨即開展本地立法的工作。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指,特區政府會盡快開始草擬有關的條例草案,其後會根據正常程序提交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發言人則指,在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意見。
審議需時 坦言政府難控制
張建宗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被問及國歌法立法的問題時表示,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決定,特區政府會盡快展開本地立法的工作,首先是草擬草案,「在過程中一定要根據我們香港的憲制和香港的法律制度、我們香港自身的情況去訂法律。這就是我們會跟進的工作。」
經諮詢行政會議後,有關的條例草案會根據正常程序提交立法會。張建宗坦言難以預料草案何時獲得立法會通過:「立法會一定會有條例草案委員會成立去審議。審議期間亦需要時間,時間不是我們能夠控制,時間在立法會的議程,我們一定要按程序諮詢立法會。......我們亦會在有關的委員會聽大家的意見。」
納中小學課程 教局擬發指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另一場合指,目前國歌已在香港中小學透過不同科目講授,而學生在學校課堂內外都有機會唱國歌,實際上是否需要比現時做得更多,以至調節課時及課程指引,則是言之尚早,要看本地立法後才決定,而教育局方面將配合法例上的要求,並視乎法例條文的狀況,如有需要一定會為學校提供相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