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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民議】街坊多贊成 資格有分歧

2017-11-09

今年70歲的黃先生:老人院人手嚴重不足,最好是做居家安老,贊成政府資助公屋獨居長者聘請外傭。最好不用做資產審查,香港人如此勤力,退休時有50萬、60萬元不出奇,希望政府不要計較。

黃先生:請外傭照顧獨居長者未必是最好的方法,一來公屋單位細,兩個不熟悉的人共處一屋,可能有很多磨擦,而且外傭未必對長者有愛心,建議政府不如直接資助照顧長者的家人,或增加稅務寬減。

今年74歲的何先生:同齡的太太仍然做清潔工,早前工傷甩骹去了瑪麗醫院醫治,休息六個星期再開工,我們這些基層手停口停,仔女又未必有能力照顧到我們,如果政府能資助長者請外僱一定好。

鄭女士:自己是做家居照顧服務,很多長者行動不佳,如有外傭哪怕只是斟杯水都不錯,希望政府公帑用得其所,確保申請者必須至少在港居住十年或以上。

鄭女士:政府資助獨居長者聘請外僱當然好,因為很多老人家身體欠佳,需要有長期照顧者。在旁的李女士擔心外僱未必善待長者,始終老人家年紀大,被人欺負都未必知道。 ■香港文匯報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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