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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灣仔法院 覓地蹉跎8年

2017-11-23
■灣仔政府綜合大樓搬遷規劃中,其中灣仔法院(圖中)竟用了8年時間才定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灣仔政府綜合大樓搬遷規劃中,其中灣仔法院(圖中)竟用了8年時間才定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計劃興建新聯用大樓重置灣仔政府綜合大樓辦公室。不過,審計署報告發現,落實搬遷有關辦公室需要興建的9幢重置大樓,有6個重置樓宇項目延誤;在28個受影響部門中,渠務署的辦公室及灣仔法院竟分別用了6年及8年才物色到重置用地。審計署促規劃更多聯用大樓,以應付各決策局或部門的額外物業需求,並密切監察重置灣仔政府綜合大樓辦公室的進度。

辦公樓延建 財局監督不力

審計報告指出,按照產業署2016年的辦公室使用檢討報表,2017/18年度至2021/22年度有168個新辦公室要求,所需面積共94,921平方米,預計靠騰出辦公室空間可以提供50,462平方米,但仍尚欠44,459平方米辦公室用地,或有需要物色土地以應付需求。

不過,報告指出,現時政府除了規劃主要用作重置灣仔政府綜合大樓辦公室的3幢新聯用大樓外,無規劃其他新聯用大樓,建議政府需要規劃更多聯用大樓,應付需求。

報告指,政府要落實搬遷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的政府辦公室,需要興建9幢重置大樓,搬遷工作估計最快2025/26年度完成,但有6個重置樓宇項目延誤,認為負責監察搬遷工作的財庫局應與產業署和建築署合作,密切監察重置大樓進度,確保準時完成。

報告又批評,規劃署自2008年起物色合適用地重置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的辦公室,但在28個受影響的決策局/部門及司法機構當中,物色重置用地需時最長的渠務署的辦公室及灣仔法院,竟分別用了6年及8年才定案。報告建議政府日後規劃重置政府辦公室樓宇時,應探討用地剩餘的發展潛力,以及諮詢用戶有關可達到的總樓面面積。

土木署不租平靚 寧租貴差

審計署把170份租約的租金與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私人辦公室樓宇平均每月租金比較,發現當中60份的租金較平均租金為高,其中一份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租用一個觀塘乙級辦公室樓宇,在2006年至2015年間續訂4次,其中一次在2009年7月以每平方米293元月租續租。

根據產業署在2009年5月的估價報告,鄰近的新落成甲級辦公室樓宇租用辦公室月租僅每平方米157.5元,但政府沒有文件交代不考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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