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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無牌賓館不力 促「放蛇」狙擊

2017-11-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香港設有發牌制度規管酒店及賓館,惟審計署報告批評負責發牌的民政事務局和民政事務總署打擊無牌場所不力,令尚未完結的懷疑個案日增,5年間宗數增加一倍,當中更有20%已存在逾3年。審計署要求部門採取更多「放蛇」行動蒐證及加強檢控。

兩成個案積存逾3年

審計署指,民政總署牌照事務處需從不同來源,例如市民投訴,以蒐集情報,再就懷疑個案採取跟進行動,例如視察有關處所,以及在具備充分證據時提出檢控。審計署表示,雖然事務處已努力跟進,惟尚未完結的懷疑個案,仍由2012年初的644宗,倍增至今年6月底的1,322宗,當中有270宗(20%)更已積存逾3年,包括90宗曾作檢控,但餘下180宗卻出現難以蒐證情況。

審計署又發現,部分無牌場所會透過網站作宣傳和供人預訂,在部分個案中,透過網站經營的無牌場所不接待未經預約的住客,但事務處通常沒因應這種經營模式採取「放蛇」行動,以補不足。

籲借鏡外地 遏網上訂住宿

審計署表示,留意到外國不少城市已立法打擊經由互聯網非法提供住宿,認為民政總署在探討打擊無牌場所的進一步措施時,應適當地參考外國經驗。

現時任何人經營無牌場所,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兩年,並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惟審計署指,部分經營者雖多次被檢控仍在所不計;被判監個案中,被當場捕獲和檢控的通常只是場所管理者,而非幕後經營者;而現行條例中,每天罰款2萬元的條文則一直未獲援引。

民政總署回應指,總括同意審計報告所提出建議,會改良牌照申請進度系統;檢討選取持牌處所進行年度視察方法,納入突擊元素;以及適當參考外國經驗,打擊無牌場所。

民建聯副秘書長兼深水鶧狦陪鄭泳舜表示,深水鶠B油尖旺等一帶也有無牌賓館,過去也曾收過居民投訴,並向政府部門反映,但都因沒證據,牌照處「放蛇」工夫乏力,最後不了了之。他認同報告所指,政府應探討有助調查懷疑無牌場所的進一步措施,又要求政府盡快就修例《旅館業條例》提交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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