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勞工處非常關注近期發生多宗涉及升降機安裝或維修保養工程的致命及嚴重工業意外,對於意外中有工友身故或嚴重受傷,勞工處十分難過。為遏止不安全升降機作業情況及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勞工處聯同機電工程署本月24日起展開為期兩周的特別執法行動,針對性巡查進行升降機工程的工地。
特別執法行動為期兩周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巡查期間,會特別留意高危的工序,監察持責者有否訂立並有效施行安全工作系統。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況,該處會嚴厲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敦促改善通知書」,以及提出檢控,而不會給予警告。
發言人續說:「升降機的安裝及維修保養工程,屬高風險作業,工人面對的潛在危害包括人體從高處墮下或被移動的升降機組件碰到或夾到,工人若在欠缺足夠安全措施下進行有關工作,可能發生嚴重甚至致命意外。」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五十九章)的一般責任條款,僱主、東主及承建商有責任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若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