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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要點(部分)

2017-12-16

建議

■神職人員在聆聽告解時得悉性侵案,必須向當局舉報

■天主教主教團應要求教廷修改多項教會規則,包括刪除在特定情況下銷毀文件的要求,以及考慮實施神職人員自願獨身的規定

■涉及有關兒童工作的機構,應保留牽涉性侵兒童的記錄最少45年

■聯邦政府應建立國家兒童安全辦公室,首項工作是制訂防止兒童遭性侵的全國框架

■所有機構應實行符合委員會規定的兒童安全標準,並由聯邦、州及地方政府監管

數據

■聽取逾1.5萬名證人的口供、接獲1,344份書面供詞及舉行444天公開聆訊

■約4,000間機構牽涉性侵兒童事件,63.6%仍在生的受害人為男性,93.8%性侵者為男性

■逾半性侵受害人於10至14歲期間首次受侵犯

■36.3%受害人稱曾遭多人性侵

■牽涉性侵的宗教機構中,61.4%屬天主教,14.8%屬聖公會,救世軍則佔7.2% 《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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