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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模糊性別的性教育

2018-01-01

潘國森

上文提到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傾向於較為保護女性,且不說什麼男女平等平權,正正因為我們有這樣「重女輕男」的風氣和習俗,香港女性日常生活就安全得多。若在一些強姦、輪姦、姦殺罪案特多的社會,婦女每日都活在惶恐之中!

男女如何可以絕對平權?就是什麼都不幹,婦女一生平均要行經約四百次,每次都是小小的一場「血光之災」,再加三數天不同程度的身體不適,單單這個原因,我們文明社會就應該推動男人尊重女人的習俗!這還未算我們當中每一個人都是母親十月懷胎才能夠來到這個世界呢!

筆者向來強調,研究性科學和推廣性教育都常要將男女兩性分開,畢竟男女在「情場」和「繁殖」兩大事上面有很不同的考量和利害特徵!

十多年前,筆者在香港某大教育機構當一個小小研究助理。一回我的「老闆」組織了一次給中學教師的性教育工作坊,請來香港某個掌握和主導「性教育」方針與資源的大機構代表,再加區區潘國森兩個人當講者。我先上陣,講的內容有兩個重點:一是早期性教育應該男女分班,因為男童女童需要的知識和「思想裝備」不大一樣,男童應該學會尊重女性,女童則應該學會保護自己。二是提議青少年盡量延緩首次性行為,理由是按照中醫養生學的理論,青少年過早有性生活會長遠影響健康。我也沒有說要什麼「守童貞」,那是宗教和道德的事,我只談醫學和生理衛生。

然後是那位真正吃「性教育」這行飯的女士開講(潘國森只能算是「臨時演員茄喱啡」),她首先要在座老師在兩個性教育大原則選一個。一是要所有中學生在某一個年歲前,絕對不能有性行為;二是要所有中學生在某一個年歲之後,必定要有性行為。

這可不是「兩末之議」嗎?兩個答案都錯!這在任何教育或學術討論都是很不堪的洗腦手法。原來,這家機構培訓中學教師施行性教育是這樣先來個下馬威,要人人都錯,然後才君臨天下地教誨這批教師!

結果當然是所有教師都被迫二選一,再讓那位女士教訓一番。

到了討論時間,那位女士還向我發炮!她先說她們機構向來都是男女合班,行之有效。然後又「將我一軍」,說中國古代盛行早婚,又可以如何解釋?

我的老闆怕我出言不遜,搶先代答。他是過慮了!我好歹也是主人家,代表背後的學術機構,當然口下留情。他講完一番門面話之後,我只是回應說古人早婚多損耗,結果就是大家都不長命。我也忘記了當時有沒有引用廣府話俗語的「女人三十爛茶渣」,說明舊社會婦女早婚多育,便令人快速衰老。

這家機構其實骨子裡也是在鼓吹「性放縱」思潮。幾年之後更荒唐到以裸露下體器官和恥毛的布娃娃作為幼兒性教育的教材!須知在我們這個文明社會,展示裸露的下體是嚴重冒犯他人行為。男向女「露械」尤甚!這樣「纖毫畢現」的幼兒性教育,實實在在麻痹了家長和小娃娃的思想。極有可能讓小孩以為裸露隱私部位沒有什麼大不了,長遠有助長「性侵犯兒童」的風險。反社會、反傳統之至!

性教育豈能男女不分?

(《誰在宣淫?》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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