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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監嚴限險資參與股權投資

2018-01-06
中保監中保監

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金融監管「一行三會」近日紛紛推出加強監管措施。中國保監會昨發佈通知,對保險資管機構股權投資計劃業務進行規範,以防範險資以通道、嵌套、名股實債等方式開展股權投資計劃業務,避免變相違規增加地方政府債務規模,避免增加實體企業融資成本。

防止抬高企業融資成本

保監會的通知要求,股權投資計劃的投資收益應當與投資標的經營業績或收益掛u,嚴防以「名股實債」方式,變相抬高實體企業融資成本。

根據「定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性特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起設立股權投資計劃時,禁止設置明確的回報預期且定期向投資人支付固定投資回報,禁止約定股權計劃到期強制性由被投資企業或關聯第三方贖回投資本金。

通知強調,保險資管機構不得直接或變相開展通道業務,不得投資嵌套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計劃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所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實際募集金額的80%。

在完善制度建設方面,保監會稱將建立優先註冊機制,對切實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重大改革舉措、重點領域、重大建設工程,以及投資於實體經濟項目的股權投資計劃,保監會指定註冊機構予以優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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