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因該黨主張「自決公投」,並將「港獨」列為選項,日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反對派聲稱這是剝奪政治權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指出,「眾志」主席羅冠聰曾作出瀆誓行為,而法庭已裁定他未有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選舉主任要「階蟆窗v,不足為奇。如果選舉主任不論一個人的黨綱如何,都讓他參選,這才是政治凌駕法律。
瀆誓後「階蟆窗v合理合憲
湯家驊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不覺得選舉主任的決定荒謬,認為選舉主任是根據事實,「事實上法例規定的是高標準,不是說不宣揚『港獨』就可,而是正面地要擁護基本法......自回歸以來,這條線就是這麼高。如果你說基本法可以不要就不要,全民決定『港獨』就『港獨』,這是不符基本法的標準。」
至於反對派認為「自決派」此前能入閘,現時卻不能,是選舉主任「搬龍門」,湯家驊直言「把尺不是事情毫無改變下而飯驉v,而是2016年立法會就職時,有人藉宣誓宣「獨」,「玩火俾火燒到」,之後法庭有判決,更去到終審法院的層面,於朗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時變調的羅冠聰,亦被裁定未有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法律上已相當清楚,令人對其政黨有更深入的看法亦不足為奇,「在此情況下,選舉主任認為要『階蟆窗z,你不能批評她不合理、不合憲。」
湯家驊認為,現時大家都應退一步想想,修補政治對立、社會撕裂,要雙方努力,如果有人不斷測試或超越底線,可能會有代價,這就是今日的情況,「我自己不希望看到有人因為政治理念而不能參選,但香港是特別的地方,行『一國兩制』,如果你不斷挑戰基本法,會引起政治上的反彈,這是必然的事。」
他又以違例泊車作比喻,指出當違泊到阻塞交通時,執法人員就會即時抄牌,「現時的情況就接近這樣。」他並指出,若因為對方是「眾志」黨員,故不論他們黨綱如何,都要讓他參選,這才是政治凌駕法律。
被問及「眾志」黨綱有何問題,湯家驊指出,該黨綱寫道「『天朝中共』和資本霸權肆意打壓,市民苦不堪言,自主自立遙不可及」,「『中共打壓』即不接受北京在港行使主權,而要自己在港行使主權,如果有人將它解讀為這樣,你不能怪他有這樣的看法。」
他強調,有關看法並非「捉字蝨」,而是要看整套政治理念,再去看基本法,並指出「眾志」亦知道其黨綱有問題,故現時的版本亦作出了不少改變。
參選美總統亦要擁護美憲法
至於有關決定是否打壓了人權,湯家驊釐清,人權與公民權利不同,前者是只要是人就可享有,後者則要放在憲制、國家框架才有的,「如果你不承認國家,就無理由認為自己可以行使公民權利,這道理顯然易見,亦受到國際人權法庭多次確認。」他又說,即使是參選美國總統,亦要擁護美國憲法,故擁護基本法亦是合理要求。
湯家驊又指出,全世界選舉主任都要決定報名有無效,香港特區的選舉主任亦只是盡忠職守去行使權力。他並不認為有關決定會限制言論自由,因為這只對參與政治的人有影響,「如果你入到立法會,推動不遵守基本法,這可能就有問題」,而在參選的一刻,參選人就要為自己的政治立場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