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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竊密官司牽動無人車發展

2018-02-05
■Waymo無人車■Waymo無人車

Waymo洩雷達技術索償78億 今開審轟動矽谷

美國科企Google母公司Alphabet旗下的自動駕駛汽車公司Waymo早前入稟法院,控告電召車程式公司Uber盜取商業機密,涉及開發自駕車的激光雷達技術(Lidar),索償至少10億美元(約78.2億港元),案件定於今日在三藩市聯邦法院正式審理。今次訴訟被視為矽谷近年最轟動的司法戰,一旦Uber敗訴,將嚴重打擊它發展無人駕駛電召車的野心,裁決結果亦可能影響美國開發自駕車技術的前景。

Waymo在訴訟文件中指出,公司的前星級工程師列萬多夫斯基,2015年下載1.4萬個無人車技術數據的機密檔案,2016年初離職,並創辦自動貨車公司Otto,Uber同年以6.8億美元(約53.2億港元)收購Otto。Waymo指Uber得知列萬多夫斯基擁有用於引導無人車的Lidar技術機密檔案,才斥資收購Otto,並利用有關數據加快推動無人車計劃,稱案件是一宗精心策劃的商業盜竊案。

Waymo前僱員帶機密「過檔」

法庭去年裁定Uber須向Waymo歸還數據後,但Waymo繼續控告Uber盜取商業機密,Uber則以在內部調查上不合作為由,於去年裁決頒佈前解僱列萬多夫斯基。Uber發言人否認所有指控,強調公司擁有自行研發的無人車技術,對官司充滿信心。

分析指,案件關鍵在於Waymo能否說服陪審員相信,列萬多夫斯基帶走的數據屬商業機密,並要證明Uber曾不當地使用該批數據,從而不公平地獲益。

Uber秘密團隊專偷商業機密

此外,去年Uber前保安主管公開一封37頁信件,令案件出現變數。信中指Uber曾建立一支負責偷取商業機密和協助員工避過監管的秘密團隊。主審法官於上月預審時稱,若該名保安主管不出庭作證,信件不會被採納。他亦批評雙方沒有提供關鍵證據,要求原告一方不但要指出Uber有意盜取數據,而且要證明Uber曾使用數據發展激光雷達技術。預計聆訊最少持續3周,首先由Waymo傳召證人作供,相信列萬多夫斯基會以證人身份出庭。

專門處理商業機密案件的律師馬什指出,今次訴訟影響深遠,估計將成為知識產權法官司的案例。■法新社/《華爾街日報》

司法戰時序

2015年

9月:Otto創辦人與Uber高層會面

12月11日:Waymo工程師列萬多夫斯基下載1.4萬個技術數據機密檔案

2016年

1月15日:Otto成立,列萬多夫斯基為創辦人之一

1月27日:列萬多夫斯基離開Waymo

2月22日:Uber與Otto簽訂投資條款清單

8月23日:Uber正式收購Otto

2017年

2月23日:Waymo入稟法院控告Uber竊取商業機密

5月30日:Uber因列萬多夫斯基拒絕接受內部調查,決定辭退他。

《三藩市紀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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