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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法院5年糾正39件重大冤錯案

2018-02-08
■學者指出,憲法精神在中國社會的生命力越來越強。圖為前年12月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基層法院、律師參加了百名「法律人」誦讀憲法活動。 資料圖片■學者指出,憲法精神在中國社會的生命力越來越強。圖為前年12月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基層法院、律師參加了百名「法律人」誦讀憲法活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日前舉行的第二十一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公佈,五年來,全國法院已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重大冤錯案件39件78人。

會議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要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真正做到有罪則判、無罪放人。要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認真總結糾正重大冤錯案件工作經驗,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既依法懲治犯罪,又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同時,人民法院要妥善審理各類國家賠償案件,特別是重大刑事冤錯案件及錯誤執行、違法保全等案件,實現既救濟私權又規範公權的立法目的。要進一步健全國家賠償法律制度和工作機制,推動健全更加完善的國家賠償救助法律規範體系。要全面推進司法救助規範化、法治化建設,嚴格把握司法救助的性質、標準和功能,更加彰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文明和溫度。

此外,人民法院將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健全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加快完善員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新型審判權運行相適應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切實解決司法責任制改革後院庭長不敢管、不會管的實際問題。完善司法責任追究機制,健全法官懲戒制度,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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